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6-06-26 分类:考试信息 阅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新开镇;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专科;院校国标码:13045;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南地区唯一一所全面对接石油化工行业产业集群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办学45年来,始终精耕石油化工这一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现设有四个教学二级学院,石化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管信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全面对接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石化产品生产与储运产业群、石化装备维护与控制产业群、石化相关服务产业群。学校坚持“五化强技、五德并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具备“人文品质、石化特质、劳模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江苏、广东、安徽、内蒙古、江西、辽宁、陕西、河北、重庆、青海、宁夏、广西、福建、甘肃、贵州、云南、湖北、四川、吉林、山西、新疆、海南、山东、浙江、湖南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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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学费(元/年)

选科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市)

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

石油化工技术

石化工程学院

三年

5060

选科不限

文理兼招

石油炼制技术

石化工程学院

三年

4600

选科不限

文理兼招

应用化工技术